獎助學金

永續學程新生入學獎學金

日期 : 2023-01-12

國際學院申請入學獎勵辦法

109 年06月04日國際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111年03月11日國際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及增進高中(職)學生以申請入學管道考取東海大學國際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特定本申請入學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員額

依國際學院院長當年度核定員額為準,獎勵金額在本院該學年度預算範圍內執行。本獎學金不得扣抵學雜費。

第三條 獎勵核定條件,均符合下列規定者,於新生入學當學年之期中考後,頒發獎學金,分期核發獎勵:

一、以個人申請管道正取並完成當學期註冊之新生。

二、需具良好課堂出席狀況。

三、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成績須達70分(含)以上,始得核發第二學期之獎學金。

第四條 符合獎勵資格之新生,如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退學之情形者,自動喪失獎勵資格,且不得要求遞延其獎學金獲獎資格。

獲獎學生如於當學期獲頒獎學金後辦理休學或退學,國際學院得依其情節追回已頒之獎學金。

因不可抗力或特殊事由者,經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查確認後,不受前項限制。

第五條 本辦法經國際學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