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特殊學習成就獎Specific Learning Award
日期 : 2023-03-03
[東海大學特殊學習成就獎Specific Learning Award]
申請資格:
1. 應屆畢業班學生,於本獎受理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平均 GPA 3.38(或百分制 80 分)以上,操行成績等第均為 A(或百分制 85 分) 以上(97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前之學期操行成績等第 A-或百分制 82 分以 上即可),基本勞作成績等第均為 A-(或百分制 80 分)以上(免修基 本勞作成績者除外)。
2. 前項學生之遴選並應審酌有無下列優良事蹟:
克服學習能力或環境的限制,積極學習,有優良表現者。(確有克服特殊困境之事實) 推展愛國、愛校、社會服務等公益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曾受褒獎者。
參加校內外社團活動比賽,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3. 申請者須檢同推薦申請表、各學期成績單、自傳(約壹千字)、優良事蹟證明或獎狀於112年3月9日前繳交至系辦公室。
4. 經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學生,將於畢業典禮中由校長頒發獎牌予以表揚。並將相關資料送校刊及各媒體予以刊登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