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與規定,需依本校國際處最新公告為準。
1. 本校學士班修業及轉學生修業滿一學期,且符合交換學校規定條件者。但外國學生、僑生及陸生以不申請交換回所屬國家為原則。(赴國外就學期間需未符合畢業資格)。
2. 赴全球姐妹校交換學習期間需具備本校在學身分
3. 在學期間至境外大學校院研究或修讀課程學分者除修習雙聯學位者外,其餘進修期限均以 一年為限。
※前項領有教育部、本校及其他政府機關提供之獎學金之外國學生、僑生及陸生,出國交換期間需依照獎學金發放單位規定受領或停止受領獎學金。
申請文件列表如下:
英文檢定證明:托福iBT或雅思
日語檢定成績證明影本(應含「合格証明」及「成績」共2頁)
※提出語言證明時,請務必留意是否符合姊妹校要求之語言能力格,不符者無法受理申請。
※上述文件請依序排放,請勿裝訂成冊,國際處恕不協助影印及列印。
甄試成績計算:
學業表現 40% 歷年各學期班排名百分比平均
團體口試 40% 三位跨院教師成績平均
外語能力 10% 依據選繳之外語能力門檻檢定證明加分
勞作成績(0~10%) 請參考以下說明
(1)採計方式可用新制(4.0)、或舊制計分。
(2)採舊制計分且具兩學期成績者總分10%;僅1學期成績者總分5%、另5%併入口試成績。
(3)採新制計分且具兩學期成績者總分2%、其餘8%併入口試成績;僅1學期成績者總分1%、其餘9%併入口試成績。
(4)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及尚無勞作成績者本項10%併入口試成績。
(5)甄試總成績同分比序:1.學業表現。2.團體口試。
**未出席口試者申請資格自動取消
※ 2025年春學期東海大學赴全球姊妹校交換甄試簡章 【 PDF下載 】